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谱谱风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whs205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多声部歌谱] 发一首《歌曲》杂志上的《新女婿宣言》请点评

  [复制链接]
21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6:19:47 | 只看该作者
南天一臂 发表于 2012-6-12 14:22
《歌曲》是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代表当代中国音乐的规则。而《手册》只是作者个人的署名文章,只能代表 ...

  南天老师的观点不敢苟同。
  1.关于《歌曲》代表当代中国音乐的规则一说,可随便翻看同一本《歌曲》或不同期的《歌曲》,都会发现不少规则不统一之处,也就是说《歌曲》里的歌曲制谱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则,也就无法遵照;
  2.《手册》文章虽然是个人署名,那是因为是个人所写的,但却是人民音乐出版社这个专业出版社长期出版工作经验的系统总结,经过了人民音乐出版社总编辑室的审编,大家在制谱时都按照其中的规范来操作就会比较统一,总得要个准则吧。
  当然,并非说《手册》无懈可击,出版至今也快20年了,要与时俱进,但新的规范尚未出来,奈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2-6-12 16:42: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天一臂 于 2012-6-12 18:15 编辑

《手册》作为排版、编辑的学习资料应该说是一本好书,但作为规则就漏洞百出了。规则在一本书内的论点及规定是一致的,可是《手册》文章作者各自为战,观点互相矛盾,执行的人无所适从。有些好为人师者学得不多不少,拿着棍子到处敲打,这也不对,那也不对。这就是《手册》的坏作用了。

点评

可将《手册》中观点不一致或互相矛盾的的地方列举出来,供大家讨论。  发表于 2012-6-12 17:04
南天老师如果说到这种地步,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手册》观点互相矛盾、漏洞百出,那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发表于 2012-6-12 17: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2-6-12 16:45:44 | 只看该作者
进来向各位老师学习各种新的知识点,收获非常大!魏老师真是太谦虚了,向您学习精益求精的学术精神!{:soso_e179:}{: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2-6-12 16:49:22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不同的意见和争论,论坛的学术风气太好了!百家争鸣!{: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2-6-12 17:14:10 | 只看该作者
《歌曲》杂志以及其它出版物不规范的制谱,我认为是不可取的,甚至会引起一定程度的混乱。

别担心,《歌曲》制谱及采用的音乐理论是与大专院校的音乐教育吻合的,不会混乱。

点评

记谱法包括在音乐基本理论教学中,但现在专业音乐院校却基本不讲简谱,更谈不上关于简谱记谱与排版的规格问题了。所以难怪一些科班出来的音乐生遇到简谱就犯难啊。  发表于 2012-6-13 03: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2-6-12 17:20: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天一臂 于 2012-6-12 17:26 编辑
yx_h  可将《手册》中观点不一致或互相矛盾的的地方列举出来,供大家讨论。

以前已经举了很多了,也讨论过无数次了,郝老师也参加过许多次讨论了。翻旧帖就能看到。

点评

记谱需要有个参照执行的规范,规范自身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任何盲目性和随意性都是不可取的。希望能借此讨论引起更多学习制谱的朋友们对这个话题的重视和参与。  发表于 2012-6-12 17: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2-6-12 17:31:49 | 只看该作者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谁有理、大家不知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2-6-12 18:33:04 | 只看该作者
无论如何中国音乐家协会是中国各类音乐大师聚集的团体,要颁布什么音乐方面的规则非它莫属。任何其他部门都无权颁布音乐方面的规则。

点评

1957-70年音乐出版社就隶属中国音协,后撤销归人民文学出版社(音乐部),74年分出恢复并更名为人民音乐出版社,直属国家出版局。86年以前《歌曲》杂志均由人音出版,87年1期开始才改由音协杂志社出版  发表于 2012-6-13 02: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2-6-12 21:27: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天一臂 于 2012-6-12 21:57 编辑

   我们来讨论一下大反复的双细线的问题,古典音乐自然乐段用双细线隔开,大反复往往从某个自然段开始,所以原来的大反复号的头尾都在双细线上,现代音乐的大反复不一定从自然段开始,或是从自然段的中间某一小节开始。这样用双细线显然不合理。也许有人会说大反复的地方就当作乐段,但是乐段有乐段理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终止式。加上现代音乐自然乐段也不用双细线了,可见《歌曲》的大反复不用双细线是很合理的。

点评

双细线又称段落线,不能用错地方。从某乐段开始的大反复可用,从某乐句或某音符开始的就不宜使用。《手册》中说的“部分“其实指的就是乐段。现在大型声乐曲和器乐曲也还在沿用并未废止。  发表于 2012-6-13 02: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2-6-12 21:51:14 | 只看该作者
再谈一谈副标题的问题,《歌曲》的副标题也是用破折号的。问题是怎么样的才是副标题?大家往往把 xx电影的主题歌之类当作副标题那是不对的,那是说明文字不是副主题。副标题是进一步明确并且完善自己想表达的内容。比如:《歌曲》有一首歌标题是:《哦,他哭啦》,副标题是:——献给运动健儿的歌。这说明《歌曲》不滥用破折号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点评

上面《歌曲》2011年第1期这首歌副标题的用法,我觉得比较合理,没必要加两个破折号。可资借鉴:  发表于 2012-6-13 03: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谱谱风    

GMT+8, 2024-4-27 01:54 , Processed in 0.06173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