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努力中,实践中。 |
你们都是高手,我是小白,学习了,谢谢! |
学习各位老师的点评。 |
看了一下谱友修改后的歌谱,提几点意见供讨论: 1.标题下已标注演唱形式,演唱者还是标注在歌曲结尾为好,就写成“据雷佳演唱记谱整理”即很明了; 2.前奏部分我听不太明白,但我觉得那些括号用得有点凌乱,既然后面的伴唱没有用括号,前面那个括号是否也可取消? 3.速度记号还是要对准第一个音符; 4.第二行第一小节是不是少了一个三连音符号? 5.伴唱歌词的标点符号还是不能省; 6.结束句房子下少了一个拍号2/4。 此外,词曲作者在QM上没有对齐,不知何故。 |
晓峰老师:谢谢你对歌谱《领航中国》的宝贵意见,我不忍心委屈了演唱者,将她放在谱面的右下角,请你见谅!因为没有演唱者的演唱,我就不可能知道有谁写了什么好听的歌,也就不可能把它打制成歌谱! 《《《留言板留言收悉!将演唱者放置于末尾并未存在委屈演唱者啊。此版块的乐谱我们都尽力以权威机构出版的规范乐谱作为参照提出修改意见,只是一个参考。 |
請加上伴唱前的前奏,以利實用。 |
关于乐谱署名和排版问题的讨论 词、曲作者为曲谱的版权所有者,是必须有的,作者不详的可以写“佚 名 词曲”,民歌可以不记作者。排版时,词作者在前、曲作者在后,有多位作者时同一行姓名之间要加顿号区分。外国人名前还要加方括号注明国籍(简写)。作者已故的,有时还加注生卒年月。 改编、译配、词曲修改者是否有必要写上,可视歌曲性质及用途而定,需要注明的可记在词曲作者名下。 记谱整理者是为区别原始曲谱可能会有多种记法,或是与正式发表谱可能会有差别而添加的,排版位置一般记在曲谱最后(右下方)。 演唱(奏)者一般可以不加,但遇同一首曲有多人演唱(奏)的多个版本时,为加以区分或尊重原唱(创)者有时也写上。排版位置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曲名下方已有演唱(奏)形式时,或右下方已有记谱整理者时,也可记在作者名下;作者名处排版位置紧张的,可移至曲谱右下方。 提示:排版中所有参与创作人员的署名顺序,应按实际付出劳动多少安排,而不能按名气大小、地位高低安排。是否署名(包括笔名)还要兼顾并充分尊重本人意见。职务作品的署名也有相应的规定。 欢迎一起讨论。 |
回复 lza2524 的帖子 谢谢再次赐教!基本上遵照版主老师的意见做了修改。仅有演唱者权且将它放回了歌名下方,理由:1,出于对演唱者的尊重,演唱也是二次创作,再好的创作歌曲没有演唱者的演唱,也是无法传播流行的。毕竟歌谱来源于演唱录音记谱,而且录音记谱现在和将来都将是一大流行趋势。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制谱软件业才更有用武之地、更有发展前景。2,标题部分太空,下边角太紧,不匀称,不美观。3,先前所有歌谱的演唱者都在标题部分,要改全都得改,有此必要吗?如有必要以后统一改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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