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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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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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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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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识读乐谱
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
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工具。
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
有利于
参与音乐欣赏、音乐袁捕和音乐创作等实践活动。识谱要和演唱、演奏、创造、欣赏等教学
内容密切结合,
要以音乐为载体,
在学生感性积累和认知的基础上进行。
可以通过学生熟悉
的歌曲或乐曲识读乐谱,也可以借助乐器演奏来学习。
简谱和五线谱是我国现行的两种主要乐谱形式,
各地、各校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五线谱教学建议采用首调唱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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